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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永奇 我於2000年冬夜,無辜被派出所惡警抓去,嚴刑毒打,打累了,他們就去睡覺,夜裡用手銬子把我銬在冷板凳上,不許睡覺,被迫寫了“悔過書”,給我造成了終生的遺憾,隨後又無憑無據的被罰了一千元錢,這群惡警時常到我家亂翻。強迫不許煉功,多次被他們翻去了有關許多法輪功書和資料,揚言說你再煉就送你勞改、判刑。聲明由於高壓迫害中,我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律作廢。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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