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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姜玉蘭

    我99年11月25號因進京上訪,被抓後先把我們送到“自強學校”,一天十八至二十個小時的勞動,我在這樣的壓力下,寫了“保證書”。以後又回到鄉里辦班。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來說,都是不應該的,我現在悟回來了。我以前不管寫了甚麼全部聲明作廢。我從今以後要全心投入到正法當中去,當一名真正的實修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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