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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苑桂琴 99年的7月20日邪惡迫害後,派出所的人經常到我家來讓我寫保證書,讓我簽名,我簽了名,他們替我寫了“保證書”。現在知道我錯了,不應該簽名。2001年12月31日我還被非法拘留15天。在此聲明:以前所寫、所簽的背離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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