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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代素榮、劉樹國、劉欣 2001年11月6日早7點10分,派出所惡警用花言巧語把我騙到教養院洗腦班強制洗腦。進去後,所謂的“幫教”就是強迫我寫“悔過書”,如果不寫就不讓回家,無限期關押或就地教養。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思想不堅定,被迫抄寫了一份“悔過書”。回家後,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大錯特錯了,現在嚴正聲明:強行洗腦作廢。堅信師父,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0/47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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