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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維華 我由於在法上認識不足,沒精進,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7.20以後在鎮政府的高壓下,我被迫寫了所謂“保證書”。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痛改前非,重新修煉,加倍彌補過失,緊跟偉大的師父,坦坦蕩蕩走好正法的每一步,完成正法時期一個大法弟子的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0/47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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