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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玉東 2002年某日,街道中午到我家拿著寫好的“保證書”讓我簽字,我不寫,我說:“做好人犯法不?”他不吱聲。我說:“電視說殺人,可是《轉法輪》上說殺生是有罪的。”他們一看我不寫,就讓在我家住的老岳母背著我在壓力下簽字了。後來我知道了,簽字這件事,認為岳母也不應該,這樣,會給她帶來罪的。街道讓老岳母簽署的“保證”我不承認,不生效,特此聲明。另外,99年7月20日以後,邪惡勢力的壓力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尊師認識不夠深,把師尊的法像給毀了,把師尊的書也交了,犯了大罪。通過學習《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使自己明白了不能讓舊勢力鑽空子。加倍努力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以實際行動挽回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8/48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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