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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俊英 我是98年3月得法的大法弟子,大法使我身心受益,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但是自99年7.20以後,在江氏政府的高壓下,由於自己的怕心太重,曾幾次說、寫了有違法輪大法的言論,現在我面對尊敬的師父和全世界人民莊嚴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甚麼“保證”、“悔過”之類的全部作廢。我堅信真理!堅信法輪大法!做師父的合格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8/48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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