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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祖華 我96年5月開始修煉大法,一身的疾病都康復了。99年7月20日,江××開始非法鎮壓,把我叫到派出所,由於怕心太重,在神志不清時,配合了邪惡,在“不煉功”的單據上按了手印,在此我嚴正聲明,過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和言論全部作廢。師父教我們目前做好三件事,學好法、講真相、發正念,按師父說的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正念正行,聽師父的話。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0/487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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