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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良亭 由於學法不深,法理不明,在派出所被非法迫害時,在“保證書”上印了手印,我非常後悔,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嚴正聲明:我說過、做過對大法不敬的事,一律作廢。以後努力學法,圓滿隨師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9/506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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