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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敏 我是1999年得法,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不好,自己沒有做好,在勞教期間邪悟,對大法起到了負面作用。我在勞教期間所寫的“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揭批書”等等,我要完全否定,聲明全部作廢。今後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肩負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1/507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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