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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嵐芬 我在2002年4月,因掛條幅被送到看守所。由於自己修煉不好,學法不深,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大錯事,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我聲明在看守所所做的背離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做好師父的真修弟子,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3/50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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