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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新萍 我於1998年初得法。到1999年7.20以後,我一直抵制邪惡堅修大法。一位功友因被別人出賣把我也說出去了,我就離家出走。後來我愛人給公安打電話,我被送到洗腦班。由於有怕心說了不該說的話。現在我鄭重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3/50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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