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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兆金 我於2003年3月10日在二樓曬太陽,被公安局一處的兩名惡警非法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長達45天,在關押期間,對我進行強行洗腦,本人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被迫寫的“三書”,我現在聲明一律作廢。洗刷污點,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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