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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莊士友 我是97年得法的,得法前身體不好,有肝炎等病,學法後身體很好。只7月20日以後做大法的事,被公安機關拘留,在高壓和百般迫害下,寫下了“悔過書”。現聲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要多做講清真象,及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定地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1/51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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