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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守領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在2000年7月7日與孩子一起進京上訪,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刑事拘留33天,降職等處分。後又強行把我送入洗腦班。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正念不足,一時被邪惡鑽了空子,寫過所謂“決裂書”,“悔過書”等,說過對不起同修、違背大法的話,做過短時的洗腦工作,助紂為虐。回來後,經過一段時間學法,使我清醒認識到要堅修大法,維護大法,原來在拘留所、洗腦班所說、所寫、所為等一切作廢!加倍補償,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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