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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杜維賢 我在2002年3月14日,被派出所非法抓去迫害,讓我寫“保證”,當時由於學法不深,寫了不該寫的話,給大法抹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彌補過去一切,堅決修大法,緊隨師父、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540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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