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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華、陳培華 2000年,我外婆去北京證實大法,被當地公安抓回來後迫害,罰款、拘留、辦洗腦班,公安逼迫寫“保證書”,外婆不寫。因為我和媽媽學法不深,有怕心,代替外婆寫了“保證書”,現在嚴正聲明:我和媽媽代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一定努力學好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7/54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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