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岳玉春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由於當時學法不深,不能精進,各種執著心太多,在鄉幹部和村幹部的逼迫下,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在我認識到這是對大法的犯罪,對不起師尊對我的慈悲救度。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對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6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