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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振雲

    我96年開始修煉,於2002年元月在做真像時被邪惡之徒非法綁架,並非法判勞教一年,到勞教所後,在邪惡的高壓和爛鬼的瘋狂洗腦下,我聽信了謊言,做出了違背大法,不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事。回來後的一段時間,由於舊勢力的控制,我更是錯上加錯的避免和同修接觸,不願談及大法與證法的事。2003年3月,同修出於高度的整體意識,特意坐車從外地來到我家,給我送來了師父的《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並帶我到同修家去交流,在大法的啟悟下,同修的幫助下,我終於衝破了邪惡的干擾,認清了是非,感受到了師父那洪大的慈悲,我蒙塵的心靈又一次被洗淨。現在我已深刻的認識到了那段時間自己的嚴重錯誤,現鄭重聲明:我於勞教期間所寫的“五書”作廢。所寫的“思想匯報”及一切有損大法的“文字材料”全部作廢。寫給學校和派出所的信作廢。所有說過的不利於正法的話通通作廢。現在我要發自內心的喊一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要堅定的走隨師正法的路,溶於正法的洪流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5/55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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