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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紀三其 我2001年被非法判勞教3年,在勞教所裡,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寫了、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被提前釋放。現聲明:在勞教所裡強行洗腦的高壓下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緊跟正法進程,加快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4/561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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