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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德英 我在2001年12月28日晚10點多鐘,被當地惡警非法綁架,並被非法勞教18個月。一到勞教所,就被馬上隔離,不准接觸任何人,不准說話,接著就被強化洗腦,每天晚上最早也得10點才能讓休息,有時到11∼12點鐘,有時1∼2點鐘,每天都得勞動17∼18個小時。因為在平時學法不精進,對法認識得不深、懷著一顆怕心被邪惡鑽了空子。離開了師父的法就像斷線的風箏一樣,不知如何做對,而且我還做了一件最不該大法弟子做的事,替邪惡助紂為虐,幫邪惡給100來個人洗腦,說了很多不該說的話,真是有愧師父,辜負了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感謝師父再給我一次重新做好的機會,出來後,在師父及同修的幫助下,我沒有繼續誤入歧途。蒙師父洪恩,從此後弟子一定聽師父的話,按“真、善、忍”做事,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挽回負面影響,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現在我嚴正聲明,所有在當地派出所所寫的“保證”、所有在勞教所寫的“五書”及所作所為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9/564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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