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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金華 2002年2月份,惡警闖入家中非法把我綁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由於平時學法不深,情放不下,在迫害下寫了所謂的“保證”。我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完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9/57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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