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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盛威 我於95年得法修煉。99年7.20後多次上訪護法。2000年到北京護法回來後被非法拘留、非法關押進看守所,後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這期間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由於邪悟寫了“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東西。現嚴正聲明在所有場合寫的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溶於法中,做好師尊要求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4/573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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