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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明華 我於2002年2月被縣辦的洗腦班強制洗腦並罰款,由於當時自己主意識不強,對法理悟得不深,在“悔過書”上簽了名,接著單位又辦了強制洗腦班,強行洗腦後又逼迫我在“悔過書”上簽了名字,我的言行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修煉的道路上留下了污點。我現在嚴正聲明:在江氏集團高壓迫害下,自己對大法所寫、所做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要以法為師,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勇猛精進,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5/57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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