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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付天祿 我於2001年7月19日被公安分局非法勞教2年,送往勞教所。我被邪惡關禁閉、毒打25天,不准吃飯(每天只准吃一兩飯)2個月,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蹲軍姿13天,強行洗腦,站軍姿每天20小時左右等高壓迫害,由於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沒有放下生死一念。我於2003年2月10日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寫了“三書和思想匯報”等。特此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3/588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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