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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素珍 我是法輪功修煉者,1995年得法,修煉後我身心受益。2002年縣“610”非法綁架我到洗腦班,期間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我很後悔。我特此聲明在洗腦班做的一切作廢。以後堅修大法,做我應該做的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6/589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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