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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許英桃 我得法前有心臟病、胃病、頭痛、渾身無力等等,得法後身體和精神有了明顯的變化。沒想到99年7.20我煉功的合法權益被剝奪,於99年7.20我進京護法,因此鄉政府多次到我家干擾,迫害,2001年的一天晚上縣和鄉多人到我家強行把我抓到縣所謂的“教育中心”20天,並罰款800元。後來只因縣公安局在我家搜到真相資料,又把我強送到公安局被罰款6000元。以前因為我對法理認識不深,有放不下的執著,犯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特此聲明以前寫過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以後我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不變心。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9/591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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