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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樸明霞 我在2002年,在派出所受迫害時,我的丈夫在邪惡的迫害下,替我寫了“不煉功、不進京”等保證。為救度更多善良的生命(包括我的親人),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家人在邪惡的壓力下所說的、所寫的全部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6/595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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