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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平華 我因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惡警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期間,中國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學員和大法弟子實行了瘋狂的迫害,本人也是受迫害者之一,它們利用非法的流氓手段把大法弟子長期上銬、用電棍電、不讓睡覺、利用猶大圍攻、上繩、吊起來打、搖電話機電人、針扎十指、強行灌食、棍棒暴打等,不講一點人性地迫害大法弟子,強逼寫“四書”之類的東西,在這種精神與肉體的摧殘下,我對大法、對師父犯下了大罪,這都是自己學法不深,被邪惡強逼所為,我嚴正聲明:凡是我在勞教所裡所寫的一切“四書”之類的東西和說的破壞法的話統統作廢。緊跟師尊,加倍彌補罪錯,跟上修煉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9/596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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