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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理春 去年七月,女兒遇到交通事故,律師需要村上給開份證明老人情況的證明,由於以前我修煉大法,村裡要我寫“保證”我不寫,他們現在就逼我寫了“保證”才給我出證明,還說甚麼“簽字”是要向上面交差。家人在等著拿證明很焦急,在猶豫中他們拉我把字簽了。大法弟子在一起切磋交流,我把事說了,大家都批評我,我當時流下了悔恨的淚,同修見我知道錯了都鼓勵我,通過學法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犯了錯,愧對師父,現在我嚴正聲明簽字作廢。在修煉路上跌到了爬起來,重新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1/60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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