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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芳 本人於98年8月得法,得知法輪大法的奧妙、純淨、神聖,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未精進實修。自2001年1月迫於政府所施加的各方面的壓力而寫下了違心的“保證”,加之以後在生活中不斷迷失自己,做了許多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內心感覺十分愧對大法。可師父佛恩浩蕩,弟子感激涕零,無以為報師父再造之恩,僅在此聲明以前的“保證”作廢。以後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9/608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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