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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艷霞 我在99年7.20至2001年間,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法理沒有明確清晰的認識,當時不知正法是這麼嚴肅而偉大的事,在某種情況下順應了舊勢力的安排,簽了不該簽的字、說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決否定舊勢力的所有安排,走偉大師尊給我安排的路,堅如磐石,金剛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625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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