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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英 我是1997年開始學法煉功的,現年68歲,自得法後,我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可是99年後卻受到了邪惡的迫害,被逼迫寫了“保證書”(由於我不會寫字,由親屬代寫)。現嚴正聲明:所有強迫寫的一切“保證”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625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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