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金鳳 我於2003年11月2日被邪惡迫害,由於當時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執著於情和修煉的環境,結果配合了邪惡,邪惡讓我簽字、按手印、按指紋、照相、簽律師書。邪惡問我話時,我妥協了。邪惡又操縱我家人把我送入精神病院,結果又配合邪惡去精神病院進行法鑒。以上在這次迫害中沒有做好的一律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5/6257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