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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賢蘭 在2000年2月,我由於學法不深,在派出所,在洗腦班上寫過不符合大法的話,在黨員處分書上也簽過名。儘管這些都是在邪惡逼迫下所為,但我現在認識到這些迎合了舊勢力的安排。我決不承認舊勢力安排的一切,為了全盤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我嚴正聲明那時的所作所為及簽名全部作廢。今後抓緊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個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5/625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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