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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修春 我因為修煉法輪功,多年的頑疾不治而癒。自從1999年7.20法輪大法遭到邪惡的打壓後,我為了維護大法,證實大法,多次被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省女子勞教所裡,惡警動用了一切邪惡手段殘酷迫害大法弟子。我長期在這種肉體和精神的殘酷折磨下,加上常人心和怕心太重,精神崩潰,喪失記憶,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洗腦。我現在嚴正聲明,在勞教所高壓下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我要在以後的講清真像中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跟隨慈悲偉大的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8/62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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