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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兆春 7.20後,本人因堅修大法、不配合邪惡的要求,被綁架到洗腦班。在洗腦班仍然不配合邪惡的要求,被長期關押9個月。後因家人病重,家屬多次找有關部門要求放人,但洗腦班要我寫“保證”才放,我堅決不按邪惡的要求寫,邪惡就強迫我的家人寫,寫完要我簽名,當時我想:我就寫最好的東西,我就很藝術地寫了“法輪大法好”幾個字。現在悟到,雖然是家屬寫的“保證書”,也是符合了邪惡勢力的安排,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所以我嚴正聲明那份“保證書”作廢。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8/62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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