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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建梅 我於1996年有幸得法,通過學法煉功,受益非淺。在江澤民無故迫害大法後,我在2001年一天早上上班時順路給同修送資料時被片警跟蹤並遭劫持,很快就有很多群眾圍觀,我抓緊機會向眾生洪法。約半小時後又來了兩個男片警將我劫持到派出所逼供,並非法拘留了七天。但我深深痛悔的是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怕心帶動下違心順從惡人說了對不起師尊的話,背離了大法要求。特此,我鄭重聲明:我在看守所,派出所被非法拘禁時所說的一切對師尊和大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我一定要聽師尊的話,歸正自己,正念正行, 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污點,圓容好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9/628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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