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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夕妹 我因為沒有學好法,在遭受洗腦迫害中籤了字向邪惡妥協,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今後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就是頭掉了,也決不會再做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事。今後我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用神的正念正行圓滿自己的史前大願。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9/628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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