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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韻桐 我從1999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深感大法的威德和師尊的苦心救度。在2001年8月的一天,由當地辦事處、派出所、及家委會來人闖入我家,逼我去強化班洗腦。在他們逼迫誘惑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能在法上認識法,違心地寫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錯誤的認識,配合了邪惡。我現嚴正聲明: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正法中的三件事。同化大法,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的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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