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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代方盛 我因宣傳法輪大法好,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在勞教所裡,因為不寫“保證書 ”,被關禁閉,不讓睡覺,罰站。後來自己在干警及勞教所裡的犯人的迫害下承受不住寫了作為大法弟子不應該寫的東西。在此,我鄭重地聲明自己在勞教所裡所寫的“保證書”、“決心書”、“揭批書”、“絕裂書”、“悔過書”、“認識”以及錄像全部作廢!用自己的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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