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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熊素香 我於2001年12月12日去散發法輪功真像傳單,被惡人舉報,被關進看守所。19天後將我放出。當時讓我在一張紙上簽字,我沒有細看內容就簽了。現在我嚴正聲明當時所簽的字作廢。不能聽從惡人的指使,堅定走師父安排的講清真像、救度世人的路。把師父講的三件事做好,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渡。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1/630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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