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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延春、李珍蓮 我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我作為一個法輪大法弟子,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從今始,認真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對得起師父、對得起真正的自己和世人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1/630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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