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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樹新 我1997年10月喜得大法,戒掉了抽煙、酗酒的惡習,身體與思想得到了淨化,我是非常感謝師父和大法的。自從2002年7月,我被非法抓到縣裡拘留所三天洗腦,違心地寫了“保證書”。一年多來,由於怕心作怪,我又重新抽煙、喝酒,迷在人中。回想起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決心跟隨師父正法。做好三件事,來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2/63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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