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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賴雲芳

    我今年72歲。自95年5月1日有緣得法。我原來得多種病,其中最嚴重的幾種:冠心病、肺心病、肺氣腫等。連醫院診斷結論都說醫不好,可是我得法才一個多月就明顯減病痛。半年後我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我從內心感激師父,是師父救了我,是大法救了我,我下決心要堅修大法。就在我按照師父講的法去努力修煉心性,做一個真正好人的時候,在2000年4月的一天中午,我在家正在學《轉法輪》時,兩個惡警突然闖進來,其中一個惡警惡狠狠把《轉法輪》從我手上搶去,並強迫我交煉功服,因我想到還有好多其他大法書籍怕被它們收去。所以我只好把煉功服交給它們。然後兩惡警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兩天一夜。我兒子、媳婦找它們要人,它們就叫我兒子、媳婦寫保證“今後不再煉功了”才能放回。我兒子、媳婦真的寫了才把我放回。我回家後繼續堅持學法、煉功(兒子、媳婦看得很緊,不准我出去)。直到有一天我出去拿回新的真象資料正看時被媳婦發現,才說出她們寫了“保證書”才把我接回家的。我當聽了很難受,但我又想反正這個“保證”又不是我寫的,所以一直都沒有寫聲明表明我的態度。現在我悟到我應該寫嚴正聲明,聲明我兒子、媳婦替我寫的“保證”和“簽字”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3/63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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