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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胡雲霞

    我現年46週歲。因不願意放棄法輪大法的修煉,被非法判勞動教養。勞教期間,由於自己學法不紮實,在被迫害的關鍵時刻,正念不足,產生了怕心和執著心,使舊的邪惡勢力鑽了空子,而寫下了“悔過書”之類的東西。在此,我特別聲明:所說、所寫對師父、對法輪大法不利的話一概作廢!全面清除舊勢力強加給我們的一切!緊隨師父,堅修大法,加緊學法,時刻保持正念正行。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3/63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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