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艮弟 我以前學法不精進,在1999年7.20時,江邪惡之首迫害大法。我姐姐就到北京上訪,證實法。當地派出所就把她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幾個月,使孩子不能上學,還罰了1萬多元錢。我就替她著急,也被舊勢力利用了,說了些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話。現在我明白了,大法確實好,要與舊勢力徹底決裂,堅修大法,尊敬師父,珍惜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3/6312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