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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忠訓 我曾在2002年10月份寫大法真像標語被抓到派出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和對親情的執著和怕心,在惡警的勸誘、逼迫下,我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回家後我心情非常地難過,痛恨自己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在這裡我要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做一個真正的法輪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8/634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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