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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民香

    2001年7月份,我被公安非法綁架關進看守所,對我進行精神上摧殘,肉體上折磨,因當時產生了怕心,被迫寫了“悔過書”,其實都是不情願的,我在此聲明,在看守所裡所寫、所說一切都作廢。回想起來真是悔恨萬分,師父傳的是千載難逢的宇宙大法,怎麼能這麼不珍惜呢?今後我要聽師父的話,好好學法,發正念、講真像、救度世人,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8/63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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