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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學員、楊清廷 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江××為首的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我曾三次被抓進拘留所,並於2001年10月16日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曾兩次遭到惡警的毒打。由於我平時學法少,不太精進,怕心重,在邪惡的強行洗腦脅迫下,走向邪悟,說了、做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後悔。通過師父點化和不斷的學法,我從迷霧中悟了回來,找到了不足。特此聲明,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所說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等全部作廢。以後要加倍努力,按照師父的教誨,堅定大法,跟上正法步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9/635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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